阿拉善右旗医疗保障经办
*务服务事项指南
(年版)
阿拉善右旗医疗保障局
目录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1
1.1单位参保登记1
1.2职工参保登记5
1.3参保单位特殊待遇备案9
1.4城乡居民参保登记12
2.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15
2.1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15
2.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18
2.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21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24
3.1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24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27
4.1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27
4.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30
4.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33
5.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36
5.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36
5.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39
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42
6.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42
6.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45
6.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48
6.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52
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55
7.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55
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58
8.1门(急)诊费用报销58
8.2转诊备案、外埠长期居住人员住院费用报销61
8.3探亲、公出急诊住院费用报销64
9.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67
9.1产前检查费支付67
9.2生育医疗费支付70
9.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73
9.4生育津贴支付76
10.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79
10.1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82
11.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86
11.1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86
11.2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89
12.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92
12.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92
12.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95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1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办理事项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申办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五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无需提交申报材料,即时办结。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同以上办理流程。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流程图
1.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办理事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5、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下同);
6、死亡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葬场出具的火化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流程图
1.3参保单位特殊待遇备案
一、办理事项
参保单位特殊待遇备案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特殊待遇医疗照顾人员备案
三、申办材料
1、特殊待遇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2、《享受医疗保健待遇人员花名册》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劳社办字〔〕63号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参保单位特殊待遇备案流程图
1.4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策规定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保单位或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或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5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流程图
2、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
2.1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事项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变更单位参保信息
三、申办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九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流程图
2.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事项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变更在职职工参保信息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九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流程图
2.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策规定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保单位或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或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九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流程图
3、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3.1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一、办理事项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基数
三、申办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流程图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
一次性支取
4.1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办理事项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申办材料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务服务大厅窗口查询;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六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流程图
4.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办理事项
参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
三、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单位专管员或本人持身份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务服务大厅窗口查询;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六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流程图
4.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办理事项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3、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流程图
5、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5.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一、办理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受理)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人员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网络、APP等办理电子《参保凭证》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2、《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流程图
5.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一、办理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平台、网络、APP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2、《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流程图
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6.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一、办理事项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居住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2、《国家医保局财*部关于切实做好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33号)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3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内医保办字〔〕40号)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流程图
6.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一、办理事项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2、《国家医保局财*部关于切实做好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33号)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3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内医保办字〔〕40号)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流程图
6.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一、办理事项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驻派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2、《国家医保局财*部关于切实做好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33号)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3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内医保办字〔〕40号)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流程图
6.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办理事项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2、《国家医保局财*部关于切实做好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33号)
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33号)
4、《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内医保办字〔〕40号)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流程图
7、门诊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
7.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办理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二、服务对象
可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各盟(市)、旗(县)参保职工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申请表》
3、诊断证明书(原件)
4、与申报病种相关的完整病例(原件)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办理不超过20个工作日;恶性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尿*症期进行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病种即时办结。
七、设定依据
1、《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8号)
2、《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
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
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
手工(零星)报销
8.1门(急)诊费用报销
一、办理事项
门(急)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6、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7、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5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14号)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门(急)诊费用报销流程图
8.2转诊备案、外阜长期居住人员住院费用报销
一、办理事项
转诊备案、外埠长期居住人员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6、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7、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5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14号)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转诊备案、外阜长期居住人员住院费用报销
8.3探亲、公出急诊住院费用报销
一、办理事项
探亲、公出急诊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
6、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7、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6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14号)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探亲、公出急诊住院费用报销流程图
9、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9.1产前检查费支付
一、办理事项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6、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内医保办发〔〕44号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产前检查费支付流程图
9.2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办理事项
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6、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内医保办发〔〕44号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生育医疗费支付流程图
9.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办理事项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6、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内医保办发〔〕44号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流程图
9.4生育津贴支付
一、办理事项
生育津贴支付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内属地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三、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诊断证明
3、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4、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暂无相关服务
3、--
五、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材料、受理该事项;
3、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并反馈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内医保办发〔〕44号
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八、办理地点
阿拉善右旗*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九、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保-;
十、监督投诉方式
医保经办监督投诉-
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图
10、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10.1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办理事项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服务对象
(一)重点救助对象:指具有当地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牧区“五保”对象)。
(二)其他救助对象:
1、城乡低保边缘救助对象;
2、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3、当地*府规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人员及需要救助的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特殊急重危伤病患。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户口簿(户主页与家庭成员页)复印件;
(三)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书或病历资料以及医疗收费票据;
(五)经医疗保险部门补偿后的凭证;
(六)重点救助对象享受社会救助有效证件复印件;
(七)救助对象一寸免冠照片(2张);
(八)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证明。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医疗申请表。
2、嘎查公示7个工作日。
3、无异议后,由申请人填写《阿拉善右旗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并由嘎查(社区)、苏木镇逐级签注意见、盖章后报旗医保局给予救助。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25个工作日
六、设定依据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号)
《印发阿拉善盟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阿署办发〔〕号)
七、办理地点
阿右旗医疗保障局。
八、咨询方式
阿右旗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九、监督投诉方式
阿右旗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室-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流程图
11、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11.1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办理事项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统筹区属地内有意向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
三、申办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3、上年度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次均医疗费、住院人数、平均住院日、次均住院医疗费、日均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注: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一经核实,三年之内不得申请定点医药机构。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各盟(市)、旗(县)医保经办机构公布*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2、网上办理:各盟(市)、旗(县)医保经办机构公布办理业务的网址、手机APP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