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扫保洁作业服务标准
(1)道路(包括隔离栏、隔离墩、花台、垃圾桶、果屑箱、绿化带、沟渠)清扫保洁标准:清扫保洁达到“九无”,即:①无积尘、积泥、灰带,②无白色垃圾(果皮、纸屑、塑膜、烟头),③无积水,④无碎砖瓦砾,⑤地面无牛皮癣,⑥无污迹,⑦无堆积物,
⑧无卫生死角,⑨无杂草和人畜粪便;“九净”,即:①车行道净,②人行道净,③
河堤及坡面净、边沟净、水面净,④绿化带及周边净,⑤路沿石净,⑥树池净,⑦下
水篦净,⑧牛皮癣净,⑨枯枝枯叶净。
(2)桥梁、车行隧道:桥面及车行隧道路面和立面保洁质量与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3)公交站台:其保洁质量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4)涵洞、下水道、雨水管网:无污物垃圾堵塞,管道畅通,无积水。
(5)标准要求
果皮(片㎡)≤4,纸屑、塑膜(片/㎡)≤4,烟蒂(个/㎡)≤4,痰迹(处/㎡)≤4,牛皮癣无,污水无,其他无。全天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临时性道路污染必须在0.5小时内采取措施清除。
(6)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和频次
1普扫
每日清扫路面2次,早晨1次,中午1次。其中,4月至10月早9:00前完成首次清扫;11月至次年3月10:00前完成首次清扫;中午:12:30前完成第二次清扫。
2保洁
1)4月至10月:普扫完毕后巡回保洁至17:30时;
2)11月至次年3月:普扫完毕后巡回保洁至18:00时。
3洒水、降尘
晴天水车冲洗道路每日不低于2次,夏季适量增加,雨天及时扫水洗污,雨停后及时冲洗
道路,洗刷路沿石。
4路沿石清洗
每两天清洗1次。采用人工配合洒水车冲洗,清洗后的路沿石无积灰、无积泥、无污迹和灰带。
5人行道地砖清洗
每周清洗不低于2次。清洗后人行道无积尘、积泥、细沙、油渍、污垢,路见本色。
6垃圾收集容器清洗
每天随时对垃圾收集容器外体进行清洗;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清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外体整洁,无积泥、积污,现本色。
7非机动车停放栏杆、桥梁护栏清洗
每天有专人负责清洗;外观清洁、无“牛皮癣”、无灰尘。
8交通安全设施清洗
每周不低于两次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清洗,雨后应立即清洗。
9路肩、边坡、边沟的清理
公路路肩、边坡、边沟内的杂草、杂物、垃圾、堆积物需及时清理。及时处理道路污染突发事件,若遇节庆活动或特殊情况,增加作业频次,保证达到质量标准。
二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成都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农村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都江堰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农村公路清扫保洁属地化管理及质量考核方案的通知》的质量等要求,并达到:
1.路面、路肩、辅道,保持整洁;及时清扫抛洒物及路缘带泥灰带;
2.边沟、涵洞,保持畅通;及时清理杂草、淤积物等;
3.路肩边缘及边坡,保持整洁顺畅;及时清理堆积物及高杂草。
4.桥梁外观整洁;及时清理伸缩缝、泄水孔,清洗护栏、设施等。
5.绿化带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绿化带白色垃圾及堆积物,清理行道树周围小杂树及高杂草。
6.安保设施及构筑物保持完整、齐全、清洁;对标志、护栏、构筑物等及时进行清洗,对公里桩、百米桩等设施进行及时修整。
7.垃圾桶果皮箱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清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外体整洁,无积泥积污,现本色每天随时对容器外体进行清洗;路面非机动车停放栏杆、桥梁护栏等,外观清洁,无“牛皮癣”、无灰层,每天有专人负责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