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86岁了,生活自理困难,子女又不能长期照护,请问*府在养老护理方面有什么优惠*策?
前段时间,我家因线路老化,突发火灾,导致家中物品被烧为灰烬,如今我的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了困难,不知道能申请什么救助?
我母亲今年确诊尿*症,医疗支出巨大,家庭难以承受,请求*府给予帮助度过难关。
民*部门承担着维护和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责任,处在为民解困、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的第一线,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民*工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小豫为大家整理汇总了民*服务指南,便于大豫镇老百姓知晓了解,扎实为民服务,真心为民解忧!
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条件:
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本县最低生活保障。
年7月开始执行的如东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月/人
所需材料:
户籍身份证明;学籍证明;残疾证明;疾病证明;婚姻证明;独生(无)子女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拆迁证明;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证明;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抚、扶)养人相关证明。
特困供养
申请条件:
具有本县城乡户籍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居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无赡(扶、抚)养能力。
所需材料:
户籍身份证明;残疾证明;收入证明;法定赡养人证明;法定抚、扶养人证明。
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请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凡具有本县户籍的,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县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凡具有本县户籍的,需要长期照护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所需材料: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镇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或收入证明、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注意:
(1)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2)已享受基本照护保险待遇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
申请条件: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人民法院宣告,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具体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3)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主要包括:二级以上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或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残疾儿童;患重大疾病儿童,包括艾滋病病*感染、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尿*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恶性肿瘤、颅内良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医保*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长期在外流浪儿童。
(4)贫困家庭中的儿童。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
(5)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主要包括:遭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失足未成年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其他特殊困难陷入困境的儿童。
所需材料:
(1)儿童身份证、户口簿,儿童近期免冠照片;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3)儿童父母死亡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4)儿童父母失踪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法律文书;
(5)儿童父母服刑或强制隔离戒*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强制隔离戒*决定书;
(6)儿童父母不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失去联系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受案回执,或人民法院关于监护权确认(变更)的法律文书;
(7)儿童或其父母重残的,应当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
(8)儿童或其父母重病的,应当提供省内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
(9)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继续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学校的就读证明;
(10)视儿童或所在家庭实际困境情况,其他需出具的证明。
临时救助
申请条件: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可申请应急性、过渡性临时救助。
所需材料:
户籍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财产证明;家庭重大支出、困难情形等情况证明;公安、消防、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申请条件:
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
(1)提出申请日前12个月内,其户口所在家庭各成员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各成员医疗刚性支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本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2)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存款和有价证券的总额按家庭城乡类别及成员总人口数计算的人均金额分别不高于本县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
(3)家庭所有成员名下合计仅有一套自住房产,且名下无商品别墅,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
(4)家庭成员名下仅有一辆家庭自用汽车(新车购置价不超过15万元)。
所需材料:
户籍身份证明;医疗机构经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的票据;收入财产证明;房产证明;车产证明。
尊老金
申请条件:
具有本镇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一折通”。
殡葬惠民补助
申请条件:
如东户籍但不享受丧葬补贴待遇(指除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已享受丧葬补贴外的人员),且死亡后在如东境内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
所需材料:
本县境内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费和骨灰盒费收据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关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一折通”原件及其复印件;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核实的死者骨灰已按规定存放、安葬的证明;村(居)委会盖章签字并注明长、宽、高的墓碑照片或者购买穴位的结算凭证。
养老服务
申请条件:
县域常住户籍人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居家和社区养老*府购买服务:
(1)6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
(2)低保家庭6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人;
(3)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人;
(4)低保家庭80周岁以上老人;
(5)低保家庭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
(6)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
(7)8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人;
(8)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老人;
(9)60周岁以上农村留守老人;
(10)85周岁以上老人。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等。
办理地点大豫镇人民*府办公室
大豫镇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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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季逸清
审核:胡瑶
审稿:陈静
发布:吴晓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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